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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布外滩金融试验区建设细则“四十六条”

发布: 2013-9-08 10:08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上海消息   备受业内外关注的上海外滩金融试验区建设细则终于面世!上海市黄浦区昨天(9.7)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该《细则》共分八章,总计四十六条。

      在该《细则》内容中,对试验区内企业设立和业务资质、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服务金融创新人才、载体和基础设施服务、建设金融创新生态以及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最为引入关注的是首次允许在试验区内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示范项目和经营范围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用语,经黄浦区人民政府认可的重大项目,支持其企业名称使用“外滩”字样。而此前作为全球知名的地标区域,“外滩”二字并不被允许用于企业名称。

      在此次公布的“四十六条”中,明确了金融创新的奖励和补贴。例如,将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前两年利润所得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全额扶持,对增加值、营业收入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减半扶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黄浦区域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当年实际租金予以一定的补贴;企业当年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比例达到75%以上的,经认定后予以奖励。

  不仅如此,对于企业高管和核心骨干人力资源成本形成的相关贡献,黄浦区也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奖励;企业正式员工可经审核同意入住“人才公寓”,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还能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员子女在本区域内的就学需求。

      此前黄浦区政府曾在7月发布《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聚焦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金融,通过金融创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功能。《意见》发布一个多月以来,已有近十家企业明确表达了设立公司参与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意向,部分企业已经开始进入工商注册流程。而黄浦区今天对外发布的《细则》,则是对《实施意见》的提炼与细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黄浦区副区长吴成此间表示,如果说《实施意见》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那么《细则》就是干货,就是“真金白银”。对于细则首次允许试验区内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外滩”字样,吴成表示,这一解放思想的创新突破之举,充分表明了黄浦区全力支持金融创新的决心。吴成进一步解释道,企业须有一定门槛,投资主体要求较高,一般需起到“领头羊”作用。他同时表示,希望未来获批的企业能够对得起“外滩”这块金字招牌,也希望第一家以“外滩”冠名的企业能够尽快在黄浦落户。

TAG: 工商 金融创新 试验区 外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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