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网综合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月18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举行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仪式,并出台《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这是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首个金融业务细则,标志着自贸区金融创新业务迈出实质性一步。
同日,央行上海总部宣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但并未公开细则,而是下发至各个机构。对此,业内人士点评,该细则总体来说符合预期,仍比较宽泛,后续预计会有规则补丁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该细则十分强调跨境人民币支付的“贸易真实性”,并且禁止用于资本项下的支付,但尚未对跨境人民币支付限额有规定,快钱相关人士对此预计近期将出台。据悉,除中行等5家中资行上海分行成为首批启动第三方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的金融机构,东亚银行等外资行也将获准作为备付金银行。
根据18日下发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总部在外地的支付宝和财付通暂未获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