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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案再添异议

发布: 2012-10-02 23:16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网综合消息   由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位律师倡议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对“国酒茅台”商标事件进行研讨,并有可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这使得继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5家四川酒企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后,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阵营再添新军。

      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称,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已经引起有关公益诉讼律师志愿者的关注。他介绍,为加强“国”字头商标的注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7月颁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贵州茅台公司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显然属于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这一范畴,相关主管部门应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给予驳回。

      茅台冠名“国酒”的复议能否通过,将于今年10月底前揭晓

TAG: 茅台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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