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字号: | 推荐给好友

12个新“国字头”开发区严禁房地产开发

发布: 2018-3-08 16:34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网综合消息  湖北、江西等省12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升级为“国字头开发。国务院要求这些开发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据报道,此次升级的12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包括:
      湖北省(3个):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江西省(2个):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
      广东省(2个):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云南省(1个):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徽省(1个):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市(2个):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湖南省(1个):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据了解,国务院要求这些开发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TAG: 房地产 高新技术 广东 江西 开发区 国字头 湖北

我来说两句

内容:
验证: sec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