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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昨起实施

发布: 2011-1-02 10:18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网综合消息】 据报道,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1月1日已正式在海南实施。起退点为800元人民币,退税率11%,退税物品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品、医疗器材、家具等共21大类324种,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退税。

  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

  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在办理退税时可自行选择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退税,以及自行选择人民币或自由流通的主要外币。

  需注意的是,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
       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
       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TAG: 化妆品 摩托车 人民币 退税率 外国人 离境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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