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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浪费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16 23:16:04 / 个人分类:公民沉思

品牌故事-品牌企业的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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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是毛泽东先生说过的一句名言,在当年也确实产生过巨大影响。

浪费算不算犯罪,浪费到什么程度算犯罪,可以说目前并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浪费罪”的规定。因此,浪费罪仅仅是人们在道义上对浪费行为的一种谴责,是浪费行为人在道德上应承受的一种负面评价。

浪费与消费仅一字之差,内涵却有着实质差异。消费的常义乃“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古今汉语词典》第1588页;商务印书馆20001月第1版),浪费却是“对财物、人力或时间等使用不当或无节制”(《古今汉语词典》第846页)。消费越雷池一步就成为浪费,但浪费所涵盖的范围则远远大于消费。

当今政府积极倡导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言明“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兴衰,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温家宝总理也说“目前,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浪费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

我以为,从浪费概念的“财物、人力、时间”三大要素来看,当前政府和舆论集中强调的“资源消耗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浪费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都是偏向了浪费的“财物”单一要素,而对“人力”、“时间”的浪费不免有所忽略。这势必从观念上影响到如何“着力构建新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如何“牢牢抓住提高利用效率这个核心”。海南要建设生态省,观念必须先行。

节约与浪费是一对矛盾。杜绝浪费必须综合治理,而政府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反浪费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则可以视为国家立法资源与政府行政资源的另类浪费,或说是根源性浪费。反对铺张浪费岂可无法可依?!

沉疴已久,必当治本。

 

(该文于2005-8-26定稿;2005年9月10日发表于《证券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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