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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夜城”有了首位“夜间区长”

发布: 2019-4-28 10:45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上海消息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历史上就有“夜上海”“不夜城”的美誉。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创“五大中心”的推进和首届“进博会”的举办,上海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迅速提升,经济热度也在升温。
      近日,上海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10条政策”),围绕打造“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夜生活集聚区的目标,推动上海“晚7点至次日6点”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拥有上海第一名片“外滩”的上海市黄浦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率先在全市推出了首位“夜间区长”和首批“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据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对外介绍,“夜间经济”是指从晚7点至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是优化供给、实现商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发展夜间经济,对进一步拉动外来消费,优化营商环境,也有积极意义。”
      在该《指导意见》中,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被列为第一条。“夜间区长”由各区分管区长担任,负责统筹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工作。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还提出,上海市将编制夜生活集聚区发展规划,打造一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对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秉持包容审慎态度,并积极开发浦江夜游、博物馆夜游等多元化都市夜游项目。
      夜间经济离不开“夜市”“夜宵”“深夜食堂”,《指导意见》提出,要做好夜市试点工作,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建立夜市管理规定。在夜市现制现售、垃圾处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有工匠精神的“深夜食堂”;试点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在夜间特定时段,允许有条件的酒吧街开展“外摆位”试点;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将部分夜宵街、酒吧街所属道路调整为分时制步行街,并在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为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等,《指导意见》表明要支持指导夜生活集聚区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
      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支持成立本市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组织,支持夜间经济相关智库发展;鼓励各区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一批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
      首位“夜间区长”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卓夫表示,“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方面,黄浦区有着良好的基础,新天地、大同坊FOUND158等一批以酒吧、世界各地餐厅为主要业态、深受国际人士欢迎”;“下一步,黄浦区将聚焦推出更多特色商圈,让市民品味夜生活。”黄浦区区委书记杲云表示,黄浦区将进一步完善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夜间经济发展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多部门研究制定黄浦区发展夜间经济相关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夜经济”,开拓“夜空间”,打造“夜文化”,将黄浦夜间实体经济打造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综合各方面消息,来自百联股份、上海新世界(集团)、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中国新天地太平桥项目、上海豫园股份的相关负责人受聘担任了黄浦区首批“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祝愿上海“不夜城”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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