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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发布: 2010-5-24 18:00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外滩网综合消息】 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国务院日前已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依据该《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据了解,该《规划》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背景资料】

      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该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比较完善,城镇体系完整,科教文化发达,已成为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TAG: 长江三角洲 国务院 区域规划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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