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爱过飘零

爱过飘零

认识杨天恩是在雨天,那天是我失意忘形的那个冬季的某一天,很冷。

我把自己裹在肥大的黑色外套里,独自在荷兰的一条不知名的大街上疾走,像一个走火入魔的巫婆,然后撞在他的摩托车上。

摩托车停在路边,而他正在脱安全帽。

我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往前走。

他在我身后用荷兰语大声地唤我,若干句后,他用中文叫道:“你精神病啊!”

我回过头,停步细看这男人,他很高,有一张白净的脸。

他想了想,又叫:“你神经病啊!”然后又嘀咕了一句,“到底是精神病还是神经病?”

我终于笑了出来。我确定眼前这个中国男生不是同我一样的留学生,因为没有留学生会如此流利的荷兰语,更没有留学生的中文会如此之烂。我想这个男人大概会继续讲一些诸如我走路不长眼的鬼话,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走近他,准备聆听他的教诲。

“你有撞疼吗?”他问我,出其不意地温柔。

“为什么下雨没有雨伞?为什么不看前面的路?为什么不回答我?”他问了一串的问题。

“我赶时间!”我随口一说。

“那你赶时间吧!”他说。

我转身,没走几步,又听到他在唤我:“等等!”

他把一张纸条递到我面前,并附上一句旁白:“如果你哪里疼,就找我!”

我接过那纸条,上面写着一个MSN的地址。蓝色的字迹很快被雨水濡湿了,渐渐地晕开。

上帝似乎和我有个协定,他总是在我狼狈落魄的时候,派遣一个男人来检阅我。

上帝总是让我和某个男子在某一个路口骤然相遇,却不给我们同行的缘分,我们就这么轻巧地走过彼此。

而我们将彼此遗忘,终究会。

我走着走着,泪水终于充盈了双眼。

这个冬季,我反复在练习忘记一个叫陈居庸的男人,在圣诞节那天,我见了他最后一面,并见到和他同行的那个女人,她很美,美得足以有资格当第三者。

那个傍晚,我穿得如此明艳,仿佛预支了来年的整个春天去看望他,然后在某一个路口,我见到他牵着一个女人的手走来,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深爱多年的男人竟如此不堪细认,而我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溶解在人群里。

我淋漓酣畅地淌着眼泪,把脸上的颜色都冲毁了,脑子里充斥着欲念、背叛、死亡之类的词汇,那时若我手上有刀,哪怕不是那么锋利,我也会不假思索地往手腕处划去,然后看着鲜红色的血液流淌着,我再发出冷笑。我确定某一刻爱情可以让人着魔。

那个冬季我只穿黑色的外套。那个冬季我患上了失语症。

失恋让我学会了爱情中高深的文法,它全体否定了曾经的肯定,然后总结出多种感叹句:我多傻啊!我多苦啊!他多薄情啊!他多卑鄙啊!

这些句子我最近听我的室友林通常说起,确切地说他失恋了,不久前他和女友阿曼分手了。阿曼是我们的同学,初见时的她,清纯可人,但后来她得空就往国内跑,并且把回国的痕迹都写在脸上,第一次大家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农村到城市的变化,下次大家又会发现她的胸脯从四川盆地移居到了青藏高原,简言之她就是一个整形成瘾的女人,从上到下,里里外外。

那时候林通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陪她逛一下“道格拉斯”便能花掉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我们曾经劝他将此爱停歇,说人家根本就不爱你,只当你是ATM,但他却听不进去。

林通的父母在铁道商城里批发衣服,赚的都是起早贪黑的辛苦钱,为了儿子出国算是倾家荡产。但林通不以为然,他的父母就好比一棵树,把自个的全部枝干都砍了来为儿子造一艘出国的船,而儿子却把这些枝干做成了卫生筷,拿给阿曼这个女人吃一口丢一双,而筷子丢尽了,她就拍屁股走人,临走前就说我们性格不合,分手吧,特潇洒。

TOP

今日热门主题

发新话题